《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自20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作為一名基層的殘疾人工作者,通過學習、并聯(lián)系運用于實際,進行了如下幾點思考:
一、《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的重要性
《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意見》的重要舉措,是重慶市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成果。是真正把我黨和人民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zhí)政為民理念放在了實處。是全社會帶給廣大殘疾人的福音。
《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相比以前的《實施辦法》,結合社會的整體發(fā)展,從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就業(yè)、文化、社會保障、無障礙、法律責任一一覆蓋,大大地提升了殘疾人保障的深度和廣度。
作為一名基層的殘疾人工作者,為了更好地為殘疾人服務,我也必須加強學習,掌握更多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二、《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給我的觸動
《條例》第二章預防和康復第十一條“市、區(qū)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康復救助制度,對六周歲以下的殘疾孤兒、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讓我想起了我接待過的一名20歲的智力殘疾姑娘。她是和她媽媽一起來登記求職的,在接待過程中我了解到她由于出生時缺氧和家庭貧困原因沒有得到及時康復治療,對她造成一生無法彌補的傷害,成為殘疾人。她沒能康復也許是不幸的,但今后像她這種遺憾的事情就不會發(fā)生了,更多的是受益幸運兒。
日常工作中,我也了解到許多用人單位聘用殘疾人的出發(fā)點就是使用殘疾人證,并沒有真正地為殘疾人著想,安排合適的崗位,發(fā)揮殘疾人的長處。隨著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和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殘疾人的需求已從求生存到求知、求發(fā)展,他們需要真正地融入社會,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的施行,從殘疾人的求知到勞動就業(yè),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等方面都給了殘疾人全面的保障。這也促使很多用人單位從用證到用人,以人為本提供崗位,讓殘疾人公平充分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主義發(fā)展的果實。
三、《重慶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給我的工作啟發(fā)
作為一名基層的殘疾人工作者,我的工作就是全心全意地為殘疾人服務,幫助殘疾人克服自身困難,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努力為殘疾人營造方便、快捷、親切、溫馨的服務環(huán)境。
在服好務的同時,還應與社會的發(fā)展相結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至上的基本準則,保持飽滿的熱情和深厚的愛心。同時不斷地總結學習,改革創(chuàng)新,拓展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作為殘疾人和社會交流的橋梁,一個服務窗口,學習好各項法規(guī)條例,充分體現(xiàn)公益性、綜合性、便利性是基本要求,發(fā)揮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光榮地在工作中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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